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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盐城市城南医院长期招聘37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Tag: 2016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 2016-03-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盐城市城南医院长期招聘37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有效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盐城市城南医院长期招聘37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盐城市城南医院长期招聘37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盐城市城南医院是盐城市政府投资20多亿元,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的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立医院,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医院设置床位2000张,已于2015年底正式启用。
  为吸引一批德技双馨、精干高效的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来医院创新创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7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城南医院长期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它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后接受报名,10个工作日后盐城市卫计委和盐城市城南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盐城市卫计委和盐城市城南医院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计委和盐城市城南医院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城南医院组织人事科(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城南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获奖证书;⑥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须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③、④、⑤、⑥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所有证明材料取得时间、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原件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计委及市城南医院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计委和盐城市城南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计委和市城南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计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与其签订拟聘用协议。报到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314(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0515-66696806(市城南医院组织人事科)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点击下载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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