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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常熟市虞山镇虹桥管理区选聘村工作人员简章

Tag: 虞山镇 常熟市 虹桥 2015-08-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苏州常熟市虞山镇虹桥管理区选聘村工作人员9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9月2日,报名地点:虹桥管理区四楼组织纪检办。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农村政策、文字组织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复习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

  虞山镇虹桥管理区公开选聘村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村(含撤村建居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虹桥管理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村工作人员。根据村两委会现有成员的分工状况、年龄结构和男女比例,以形成科学的人员梯队结构为目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选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意识,有志到村工作;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
  二、岗位明细: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类别

具体要求

其他               (含招聘单位本村的搬迁对象)

数量

性别

年龄

学历

九里村

工作人员 (文秘方向)

B

1

35周岁以下       (1980.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在九里村,或父母、配偶户籍在九里村且有住所

泰安村

工作人员
(会计方向)

C

2

25-35周岁(1980.8.1—1990.7.31)

大专及以上

有会计证,户籍在泰安村

工作人员

A

25-35周岁(1980.8.1—1990.7.31)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在泰安村

石墩村

工作人员 (会计方向)

C

1

35周岁以下           (1980.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在石墩村

大虹桥村

工作人员

A

2

30周岁以下            (1985.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在大虹桥村,或父母、配偶户籍在大虹桥村且有住所

工作人员

A

30周岁以下            (1985.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景龙村

工作人员 (文秘方向)

B

1

35周岁以下      (1980.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在景龙村

杨荡  社区

工作人员

A

1

35周岁以下      (1980.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户籍在杨荡社区

漕泾  社区

工作人员 (会计方向)

C

1

30周岁以下         (1985.8.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有会计证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户籍在虹桥管理区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9月2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虹桥管理区四楼组织纪检办。
  地址:香山北路88号。联系电话:52343000。
  四、报名办法:
  1、报考需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结婚证、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由虹桥管理区组织纪检办负责实施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人岗相适度自评表》,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4、招聘数量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1. 人岗相适度(占20%)。由虹桥管理区组织纪检办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人岗相适度核查。
  2、笔试(占30%)。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农村政策、文字组织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管理区组织纪检办电话通知。
  3.面试(占50%)。根据人岗相适度和笔试得分的占分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3名以上,但笔试合格人数1人(含)以上3人以下时,此次招录继续有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管理区组织纪检办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人岗相适度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三项相加,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下同),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4.考察政审。管理区组织纪检办围绕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采取个别访谈的形式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等形式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考察政审结果影响任用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聘前公示。拟选聘到村工作的人员名单在所属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管理区进行核实后再作决定。
  6. 聘用: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提供本年度健康体检报告,由村办理聘用人员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结束,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村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自谋出路。拟聘用人员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纪律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公开选聘村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2343158
  本简章由虹桥管理区组织纪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2343000
  虹桥管理区组织纪检办公室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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