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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徐州市营职以下军转干部进入公安系统基本条件

Tag: 徐州市 军转干部 公安系统 2015-08-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徐州市2015年营职以下军转干部进入公安系统基本条件
  江苏公务员网获悉,根据公安机关承担任务的特殊性,经研究,2015年营职以下军转干部进入公安系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参加选岗的军转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建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心血管疾病,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标准对数视力),肤表无异常,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根据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六、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有关规定,男子纵跳摸高不低于265厘米,女子纵跳摸高不低于230厘米。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遵章守纪,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八、专业技术干部与营职以下干部同等条件。
  九、具备专业特长的军转干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十、到市公安局工作的军转干部,初任培训合格后,采用原选岗积分,通过二次选岗的分配办法,在不同序列中面向市区公安机关选择工作岗位(包含贾汪分局、大屯分局等)。
  市军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