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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Tag: 宿城区选聘 宿城区 宿迁市 党组织书记 2015-07-2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宿城区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6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12日。笔试重点考量选聘对象对基层工作基本常识的掌握。

  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为加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以下简称职业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数
  共12名。其中,面向全区在职村居(社区)干部(含大学生村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致富能手、复转退伍军人、在外务工人员、企业优秀员工等各类优秀人才选6名,面向全区在职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选6名。
  二、选聘职位
  1、面向全区各类优秀人才选聘职位:屠园乡陈海村、中扬镇范集居委会、洋北镇罗庄村、埠子镇蚕桑村、王官集镇苗圩村、项里街道果园社区等6个村居(社区)职业化党组织书记;
  2、面向全区在职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的人员原则上在原岗位履职。
  三、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面向全区在职村居(社区)干部(含大学生村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致富能手、复转退伍军人、在外务工人员、企业优秀员工等各类优秀人才
  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
  2、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公道正派,廉洁清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企业与社会管理、自主创业或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热心服务群众,热爱基层工作;
  4、年龄在30至50周岁,身体健康;
  5、大学生村官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以上,年龄可放宽;
  6、违法犯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不在选聘范围;
  7、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登陆宿城在线(www.sqsc.gov.cn)、宿城党建网(www.scdj.gov.cn)公告栏,下载填写《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并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scqzysj@163.com)。报名截止时间8月12日。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现场提供学历证、身份证、荣誉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证件照2张。
  3、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适岗评价,考察其与报名岗位的职业能力匹配度,适岗评价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剂到其它岗位。
  4、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量选聘对象对基层工作基本常识的掌握。根据笔试成绩,按公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5、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公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有工作单位的,面试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公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适岗锻炼人选。
  8、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拟适岗锻炼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参加适岗锻炼。
  9、适岗锻炼。适岗锻炼人选到指定村居(社区)代理党组织书记职务,适岗期不低于6个月。适岗期间享受现任村居(社区)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10、办理聘用手续。对适岗锻炼期满,胜任本职工作、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的人员,办理职业书记聘用手续。
  (二)面向全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
  选聘条件:
  1、党龄5年以上,现职且连续任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工作实绩突出并获得上级表彰;
  5、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受过刑事处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不在选聘范围。
  选聘程序:
  1、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选聘条件推荐选聘对象,填写《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推荐表》,于8月12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2、实绩评价。重点考量推荐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要素。按公选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公选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职业书记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公开选聘的职业书记每届聘期三年,纳入职业化管理体系,享受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选聘为职业书记的,工资待遇按原渠道、原标准执行)。中途离开书记岗位、换届选举落选或因其它行为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解除聘用关系,享受的各项待遇相应取消。聘期考核优秀的,择优入编。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27-82960189(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监督电话:0527-82960192(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263(区纪委组织部)
  附件:1、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
  2、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推荐表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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