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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法制办招聘法律专业人员简章

Tag: 建邺区法制办 建邺区招聘 南京市 2015-07-2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译:南京市建邺区法制办招聘法律专业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1812房间。

  建邺区法制办招聘法律专业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南京市建邺区法制办公室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政府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序号

职位简介

学历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1

从事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

本科及以上

法律

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和综合考核、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等五个阶段。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符合报考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对于自身条件特别优秀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面试和综合考核
  (1)面试:重点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对工作岗位理解等进行面试考查。面试考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人选,综合考核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3:1(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达不到该比例,则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考核),重点对报考人员此前学习工作经历、综合能力、社会诚信等进行综合考核打分。
  3、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和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和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
  5、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实行2个月试用期。
  四、管理和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南京市建邺区法制办公室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代办缴纳“五险”,被录用人员全年各项收入总和约6万元。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直接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发送邮箱:1137902003@qq.com。照片及相关材料原件待面试考查时一并提供。
  2、实地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五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1812房间。
  3、报名资料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学位、学历证书、工作履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4、咨询电话:8777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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