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时政要闻 >> 公考要闻 >>

2015年宿迁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考察标准

Tag: 宿迁市“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宿迁市 考察标准 2015-07-0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宿迁市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考察标准
  复审时采集核准的人员信息进行量化打分。基础分为60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加减分。
  1、担任过高校学生组织领导、高校社团领导(院系学生组织领导)、班级领导职务的分别加5分、3分、2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担任中层职务降一档加分);
  2、现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分别加5分、3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3、获得过最高奖励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高校级别、院系级别、班级级别的分别加5分、3分、2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4、“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加5分、3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5、具备研究生(双学位)学历的加5分;
  6、获得过奖学金的,一等奖学金以上、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含其他专项奖学金)分别加5分、3分、2分(本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7、其他特殊奖惩,受过处分已经撤销的减15分,尚未撤销的减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