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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Tag: 2015年 南通市规划局 事业单位 2015-05-0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南通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1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8日。
  南通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5月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单位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9号。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0513-85056111,13338061206。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法。一是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他人到单位报名的,除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5340857@qq.com。
  2、资格审核。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规划局负责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现场报名的,对报考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及复审;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日(考试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报名方法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开考比例: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规划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测试为主。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在南通市规划局网站(www.ntgh.gov.cn)上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南通市规划局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汇总
  按照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并通过南通市规划局网站予以公告。
  体检、考察工作由南通市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市规划局和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www.ntup.com)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规划局审核,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应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34332(南通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34336(驻南通市规划局纪检组)
  附件:
  1.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
  2.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规划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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