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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连云港赣榆区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Tag: 连云港赣榆区 考录公务员 资格复审 2015-04-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赣榆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18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连云港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在面试前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给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将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2014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4.报考90职位的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省选(市选)村干部服务期满3年且仍然在职的证明材料,报考94职位的需提供志愿者服务证书、服务期考核合格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5.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委托承诺书。
  二、审时间和地点
  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行政中心人社局443会议室复审。(最好在23日上午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518-86223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