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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简章

Tag: 常州市教育科学院 招聘简章 2015-04-2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教研员1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4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笔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教研员简章
  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有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研究工作;为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信息维护服务。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经常州市人社局和常州市教育局同意,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质量评估教研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教育质量评估教研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专业要求:课程与教学论(教育与测量评价方向)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师教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4、在教育质量评估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有相关的论文发表,有完成的教育质量评估项目。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14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俞瑛同志收(邮政编码:213001)。
  报名咨询电话:0519-86695189
  3.报名时请供以下材料(第⑴、⑵、⑶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⑴ 个人应聘申请(含应聘岗位与应聘条件分析、通信地址与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
  ⑵ 个人简历(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教育教学与教科研的实绩和获奖情况等);
  ⑶ 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⑷ 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对符合应聘条件者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参加笔试、面试和说课,同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2007.czedu.gov.cn/knowledge/)公布符合招聘条件者名单。
  本次招聘设立1:3的开考比例,若资格审核结束,该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
  笔试内容: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2015年5月 21 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说课资格。
  3.说课
  说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说课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考核成绩占40%、说课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说课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说课合格人员中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说课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由市教育局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其他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5681335,85681337
  监督举报电话: 0519-85681366
  2.单位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
  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19-86695189;邮箱:jysyy@czedu.gov.cn。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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