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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教师招聘简章

Tag: 南京师范大学 教师招聘 招聘简章 2015-03-1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教师招聘30人,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09:00-2015年3月23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8:30-10:30,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原南京树人国际学校宿迁分校)是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与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南师附中是一所百年名校,是江苏省重点中学、江苏省模范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高中,其前身可以溯源至清末两江总督张之洞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的附中学堂。经过110多年的发展,南师附中已经成为一个大家庭了,现在有附中本部、树人学校、江宁分校、宿迁分校、新城学校、仙林学校等6所学校,近600个班级,19000多名学生,2000多名教职工。
  宿迁分校坐落于美轮美奂的宿城新区,占地面积406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学校秉承南师附中优良的办学传统,以“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为校训,以“诚朴”为校风,以“现代化、精品化、有特色、高质量”为办学追求,致力于打造一所苏北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学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在宿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开招聘(正式事业编制)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7日至1997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在宿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五)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非师范类考生必须在报名前持有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自2014年起,建立并联网运行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将统一建档、实名入库。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3月17日09:00-2015年3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3月17日09:00-2015年3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3月17日09:00-2015年3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宿城区教育局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scqrsj.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待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9:00-16: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 2015年3月27日-28日。
  网址: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scqrsj.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0527—84353881)。
  (二)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所占比例分别为30%、70%,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8:30-10:30,笔试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
  笔试成绩将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教育信息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和考场附近张贴公告。笔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考生成绩不低于笔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或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4月2日9:00—16:00,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③普通话等级证书;④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英语岗位报考者须提供);⑤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日16:00。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专业技能测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7:30,迟到不得进场。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具体点名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待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即刻进行,其它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8:30,迟到不得进场。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在本人面试开始前60分钟进入备课室封闭备课,统一提供教学内容及必要的参考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演课成绩,演课成绩相同时,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人选,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区教育信息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函调人事档案,区教育局负责初审,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审核合格人员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宿城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398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0527-88018408
  监督举报电话:
  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263
  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133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14
  宿城区人社局
  宿城区教育局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宿迁分校2015年招聘应届生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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