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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盐城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和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Tag: 盐城市教育局 教师招聘 招聘公告 2015-02-0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盐城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和职业学校面向研究生招聘教师若干人,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16日,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2月27日。
  盐城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2015年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2014年尚未就业的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其他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另行发布):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所有应聘者须于2015年2月10日—16日登陆盐城市教育网(
http://www.yce.cn/)自行报名。
  3.资格审核:请应聘者于2015年2月25日—26日下午2:00到盐城市教育局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进行资格审核(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60号,联系电话:88228661、88228610)。通过资格审核者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身份证;
  ③2014届毕业生提交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报到证;
  ④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市教育局根据情况商市人社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效证件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面试包括上微型课、技能测试、问题答辩等,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专业技能以及应聘者的思维品质、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2月27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办法请于2月14日—15日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盐城教育网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五、选岗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美术、舞蹈、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8个职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具体岗位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2015年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选岗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工作结束后,所有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规定时间内寄送至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60号,邮编:224002),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为招聘高层次人才,提高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研究生比例,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参加应聘,但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社局监察室、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98316(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盐城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2015年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盐城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2015年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3.《盐城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2015年面向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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