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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公务员职位考试科目为B类

Tag: 司法警察 公务员职位 考试科目 2014-12-3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江苏选调生招录工作已经启动,由于历年江苏公务员与选调生报名时间相差一周左右,预示着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工作也即将启动,尚未进入备考状态的考生,需要抓紧时间复习了。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透过《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表》获悉,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考试类别为‘B’,即行测(B)、公共基础知识(B)。虽然B类和C类不用考申论,但是申论考试所测试的能力和素养,B类和C类考生同样需要具备。比如说,C类会通过公文或者综合分析题,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论证表达等能力,类似小申论。因此B、C类考生同样要给予一定的重视,并努力去提高。目前市场上也出现了专门针对BC类考试的用书,这类教材中一般不含有申论,建议考生在选择这类复习用书时还是需要慎重。
  2015年将是江苏省脱离多省联考、采取单独命题的第四年,其申论试题仍保持自己一贯特色——作答要求不断创新,试题侧重对综合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通过对近两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申论主题及材料的分析可以看出,江苏省申论材料的时效性较强,考察的方向从宏观的问题逐步过渡到具体问题,由全球或者全国的问题逐步进入到江苏本省省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在备考申论时多关注江苏省省情,尤其是发生在2014年3月份至2015年2月份期间的重大事件(江苏省情及时事政治详见《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增补资料下载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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