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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元和街道招聘招商员公告

Tag: 元和 2014-07-3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4年元和街道招聘招商员5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15日(9:00-16:00)。
  为充实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招商队伍力量,促进全街道经济跨越发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招商员5名,男女不限。
  二、岗位要求、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1.能够进行招商项目分析与市场分析,熟悉项目及与项目相关的各种资讯;
  2.能够根据招商工作目标与要求,制订客户开发计划;
  3.积极主动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按照《招商流程及相关业务规范指引》的要求独立进行客户联络、拜访、接待、谈判等,做好客户服务及客户关系维护,努力完成所涉项目的招商计划与指标;
  4.能够进行日常的市场信息与客户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广泛的客户渠道,储备客户资源,建立客户档案;
  5.服从工作安排,能够参与各类招商工具制作及项目前期商业策划与物业顾问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5年以上房地产市场营销经验或大型商业体零售、餐饮或产业地产招商经验;
  5.具备一定英语交流能力,具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
  6.对商业地产或工业、产业地产招商及运营流程熟悉,有相关商家资源者优先。
  三、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形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15日(9:00-16:00);
  3.报名地点: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7楼元和街道办事处709室);
  4.报名资料:现场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需附相关工作案例说明)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上述材料请提供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一份,另外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如实填写《2014年元和街道公开招聘招商员报名登记表》,如经核实,发现工作简历有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邮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报名地址,到截止日期未收到报名材料,视作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资格复审期间必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
  5.报名资格审查: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持有效证件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由街道组织人事办和招商服务中心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复审者根据通知,到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笔试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招商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公布:成绩将在元和街道政府网站公布(
http://www.szyh.gov.cn/)。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通知,到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4.体检和政审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面试、体检、政审任一环节出现缺额时,由元和街道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1.录用人员一律为聘用制合同工,由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2.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项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3.待遇采取底薪加绩效奖金的形式,试用期底薪4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底薪8000元/月。试用期及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招商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七、其它
  本简章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和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757133(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65755239(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65459305(元和街道纪检监察室)
  元和街道党工委
  元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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