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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灌云县国有企业招聘公告

Tag: 灌云县 招聘公告 2014-07-1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4年灌云县国有企业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5名,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根据《灌云县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员工招录办法(试行)》(灌组发〔2014〕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灌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层次见附件1);
  4.专科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交);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灌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日。考生凭身份证于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161167。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八、其他
  1.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 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3. 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县国资办的监督下进行。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518-88161167。
  附件:1、2014年灌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灌云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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