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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17人 7月4日起报名

Tag: 泰州市 海陵区 事业单位 2014-06-1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岗位简介表》中明确“限海陵户籍”的须具有海陵区户籍)的各类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领取准考证: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但考生可以参考2014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复习。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7月25日
  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岗位简介表》中明确“限海陵户籍”的须具有海陵区户籍)的各类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海陵区户籍指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具有现海陵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户籍,含省农业开发区,不含医药高新区和泰州市境内的高等院校集体户籍;
  2.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海陵区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
  3.定向招聘职业化社区工作者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2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海陵区社区任职的职业化社区工作者;不受户籍限制。
  4.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已退出现役的士兵(官),限海陵区户籍。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人员如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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