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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放弃和递补名单公示(一)

Tag: 常州市 事业单位 2014-06-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附件:常州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一)
  请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1日-12日(9:00-11:30、13:30-17:00),携带下述材料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2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限常州户籍的,需提供常州户籍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或者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报考有全国(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一、二级的合格证书。
  (5)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0519)85681910。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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