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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通知

Tag: 高邮市 事业单位 2014-06-0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高邮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通知如下:
  《综合知识(A)》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
  《综合知识(B)》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35分。
  注:请考生于5月30日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
www.yzrsks.com) 查询个人成绩及报考岗位内排名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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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B)》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对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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