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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村官岗位)实绩评价成绩公示

Tag: 靖江市 事业单位 2014-04-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附件:靖江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村官岗位实绩评价成绩
  实绩评价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工作实绩评价。具体的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实绩评价总分为100分。
  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加试或实绩评价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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