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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溧阳市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Tag: 溧阳市 招聘公告 2014-03-1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加强我市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和2014年度增人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5名、少体校教练员1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职业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201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少体校教练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上述对象须为溧阳市生源或户籍。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详见《2014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少体校教练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加试)、岗位能力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基本程序,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6-17日(周日、周一),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审后退回):
  (1)学历、学位证书,201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户籍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溧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报名费90元,特困家庭考生免。
  7.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
  (二)领取准考证
  3月19日(周三)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溧阳市教育局三楼档案室领取准考证(电话:87206394)。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含加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周六),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100分制,设合格线为50分。
  2.加试:报考少体校教练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内容为投掷项目(铁饼、铅球、标枪)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4年3月21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50分制,设合格线为25分。
  (二)岗位能力考核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含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考核人选。考生笔试、加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岗位能力考核。
  2.岗位能力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岗位能力,详见《2014年溧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少体校教练员岗位能力考核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00分制,设合格线为5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含加试)成绩+岗位能力考核成绩。
  笔试、加试、岗位能力考核及综合成绩均在公布简章的网站公告。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岗位能力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原公布简章的网站公示7天。
  2.体检或政审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明确放弃签约或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人员8月上旬办理报到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报到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7228084、87269151。
  附件:简介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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