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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市公务员报考常见问题

Tag: 苏州市 公务员报考 2014-02-1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苏州市2014年公务员报考常见问题
  1.司法警察及监狱、戒毒管理系统职位均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执行通用及特殊体检标准,其中苏州监狱02职位及太湖戒毒所02、03职位年龄放宽至35岁,苏州监狱03职位及太湖戒毒所02、03、04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执行。
  2.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工作人员均视作苏州市选聘村官,是否纳入这个范围、服务起算时间、考核结果、现是否仍在岗等问题,请与服务地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各地组织部出具的包含上述内容的证明。
  3.除监狱、戒毒管理系统外,省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户籍政策,按照苏州市职位的要求执行。所有省垂直管理单位90-93和94-96定向职位均按苏州市相同职位的条件执行。
  4.研究生报考“本科及以上”职位时,可以用研究生学历解决户籍问题、用本科段专业解决专业问题。研究生不得报仅要求“本科”的职位。
  5.凡是通过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均可报考。
  6.研究生学历考生以本科段专业报考“本科及以上”职位的,网上报名如下填写:【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专业详细】填写“XX专业(本科段),XX专业(研究生段)”。
  7.资格初审时限为报名提交起24小时,未通过初审、重新修改信息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2月21日16:00起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即同步关闭报名窗口,仅可查询初审结果。请考生慎重选择在2月20日16:00后提交信息,此段时间报名,如果未通过审核且审核结果较迟作出的,可能已没有时间再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网报系统仅对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开放,其他人员无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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