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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安县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Tag: 海安县 招聘公告 2013-11-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民卡(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派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民卡(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考岗位及人数
  从事市民卡(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发放等业务工作,人员6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保障协理员工资标准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目前每月1792元,另有每月200元用于考核。以后随我县保障协理员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本县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考办法
  招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基础知识70分(包括语文、时事政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3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得分相同时,全部进入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分=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二)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参加体检资格的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得分高者优先,笔试分还相同的,以计算机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本公司组织政审。
  (三)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笔试得分还相同的,以计算机部分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院校推荐就业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自带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8∶00~11∶30,14∶00~17∶30)。
  报名地点: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城中坝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513-88810366
  15806279566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88921506
  七、为确保招考质量,报名参加笔试人数需形成不低于1∶3的竞争。如参考人数不能形成1:3的竞争,则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八、本简章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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