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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安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Tag: 海安县 招聘公告 2013-11-0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派遣到海安县商务局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海安县商务局办公辅助岗位,1人。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要求:健康,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5.户籍要求:海安户籍。
  6. 其他:招聘人员从事工作需登高作业,适宜男性。
  三、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劳动报酬1792元/月(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四、招考方式
  1.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形成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考。
  2.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商务局会同本公司进行考察政审。
  3.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海安县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88810366、15806279566
  网上发布详见:
  海安县商务局网站:http://swj.haian.gov.cn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81868721
  七、本简章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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