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时政要闻 >> 公考要闻 >>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闻通稿

Tag: 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2013-10-1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新闻通稿
  记者今天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4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也已确定。2013年10月15日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及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查询招录部门、招录职位信息、招录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录公告等情况。
  据介绍,本次招录共有13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1.9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6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3年11月24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了解,2014年度中央机关招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坚持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针对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熟悉基层、了解基层的特点,市(地)级直属机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安排10%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这些措施,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扎根基层,使基层机关成为人才建功立业和健康成长的基地。
  二是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录的科学性,把人选准选好。不断深化分级分类考试,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银监会、证监会)和非通用语职位的招录,继续探索实行“2+X”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还需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以满足招录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指导和支持招录人数较多的直属机构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突出对职位所需能力和素质的测查,增强面试工作的针对性。同时,充分发挥职位分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考录各环节的功能,形成整体效能,保证考录的科学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录用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与公安、工信、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力度,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营造安全考试环境;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监督措施,消除内部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2014年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