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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招录相关问题解答

Tag: 江苏省 大学生村官 2013-02-0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江苏省在全国范围内选聘302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18日,笔试时间:2012年5月6日。2013年江苏大学生村官暂未开始,预计在今年4月左右开始报名,在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将汇总2013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招录相关问题解答供考生参考:
  1、大学生村官身份是什么?
  答: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是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
  2、哪些人可以报考江苏大学生村官?(参照2012年录用政策,下同)
  参加实践活动的对象为“985工程”高校30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男生不少于推荐人数的50%。同等条件下回原籍任职的优先,本地紧缺专业优先。
  3、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服务。
  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4、江苏大学生村官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什么时候组织笔试?
  报名一般在4月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http://www.jshrss.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srsks.com.cn/)、江苏大学生村官网(http://www.jsdxscg.gov.cn/)查询相关招录信息。
  5、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笔试考查什么内容?复习教材用什么?
  江苏省村官选聘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用书参照《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6、江苏大学生村官任职方向如何?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也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7、大学生村官管理及服务有哪些?
  (1)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是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调生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任职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续聘或自行择业,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大学生村官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4)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必须工作在村,必须在任职村参加考核、发展入党,聘期内不得调整任职村。
  8、大学生村官待遇和保障政策怎么样?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9)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创业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服务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
  (10)选聘到苏北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15号)规定条件的,按学士、硕士、博士两年内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