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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Tag: 扬中市 卫生系统 招聘简章 2012-12-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扬中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扬中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招聘岗位条件,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3.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扬中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应聘报名者,本市考生原则上需现场报名,外市考生可选择现场或网上报名。
  ⑴现场报名: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扬中市扬子西路86号六楼602室),联系电话:0511-88350766。
  ⑵网上报名
  ①应聘扬中市人民医院网上报名邮箱yzrybgs@163.com;
  ②应聘扬中市中医院网上报名邮箱yzzyybgs@yahoo.com.cn;
  ③应聘扬中市乡镇卫生院网上报名邮箱yzwsjwqm@163.com。
  3.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下载网址:扬中市卫生局(http://wsj.yz.gov.cn),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者须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上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办理预报名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由市卫生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网上预报名者于考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录用公示前资格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4.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2日内,市卫生局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市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截止日,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将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zrs.gov.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3年1月12日工作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作自动放弃改报岗位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不足5倍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专业知识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合成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按专业知识笔试占3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合成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本市考生在2012年1月18日工作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外市考生可在2012年1月18日工作时间内或考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核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单位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1-88350766
  监督电话:市纪委0511-88358669,市人社局0511-88332609,市卫生局0511-88336690
  附件1:扬中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扬中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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