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时政要闻 >> 公考要闻 >>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Tag: 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公告解读 2012-10-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广大考生的翘首期盼中正式公布了,国考公告的发布预示着2013年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全面拉开帷幕。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今年的国考在继承和延续了往年国考的一些主要特点的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调整,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朋友们准确把握201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特点,正确分析当前考试形式,实现准确自我定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第一时间为大家解读2013年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帮助大家报考。
  今年的国考公告相比2012年有以下几个重要新特点:

  一、招考人数或创新高
  此次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或将超过2万人,比2012年的1.8万人增长约12%,是历年来招考人数最多的一次。这也意味着给了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考生们更多的机会,望考生好好把握。从2003年仅招录5475人至今,影响巨大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国考”。由于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录人数的大幅度增加,势必意味着有更多人投身到国考大军中,《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 材》编写组的专家提醒考生,把握机会,认真挑选适合自己的职位,在报名环节选择正确会提高成功的可能性。具体职位及招考人数,预计将在13号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

  二、招考要求更加细化
  在2013年的招考公告中,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对一些要求做了更深入的细化:
  (1)今年首次明确了对有相关基层工作经验人员的招考比例。其中,12%左右的职位专门用于招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数据较往年都有大幅度增加。
  同时,公告中明确表示,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因此,今年招录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可能大幅度减少,竞争加剧,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应届毕业生就没有参加考试的可能,相应职位可能更偏向于基层,这也是国家鼓励大学生投入基层工作相关政策的体现,更显示出国考的日益科学化。相关人员应密切关注职位表的发布,理性选择基层职位,做好考试准备。
  (2)对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条件由原来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进一步扩大与明确为“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这一改变可能会影响一部分原本报考的考生的资格,也为更多考生提供的机会。
  (3)在往年的考试中,考生对于自己是否符合职业的要求都有种种疑问,有时只能被动等待报名审核结果,因而错失改报职位的时间甚至丧失报考资格,在2013年的国考公告中,明确提到了“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同时,在国考公告中提出“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为考生节约了时间。这一点请考生充分利用,对不确定的事项一定通过招录机关了解,不能道听途说,轻信他人。如果咨询的考生太多,可能存在电话长时间占线的情况,请大家注意。同时,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2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三、进一步探索分级分类制度,专业加试或成常态
  2013年延续了2012年度的分级分类考试探索,中央机关招考职位仍分为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等类别,在考试内容和招考政策上有所区别。
  (1)银监会和证监会及7个非通用语职位仍列入特殊专业序列,继续探索实行专业课加试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4日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2013年的国考公告中更明确指出“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这体现了国考政策的日趋完善,也更加体现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除此之外,今年的公告中新增了“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这一提示,并进一步明确了成绩计算方法,将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明确为“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由此确定第一轮筛选结果。因此,今年可能有更多职位的考生面临专业课专试的情况,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职位信息,提前做出准备。
  这一信息可能会改变以往公共科目笔试过后进入面试再考查专业课的情况,同时也说明未来这种考查模式将成为常态,以满足招录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减少六小时 截止时间为24日18时
  在此次考试信息中,有一个细微但是重要的变化——今年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是往常的最后一天24点,而是10月24日18点。由于资格审查时间最长可达48小时,而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已经报名的考生,虽然还可以继续通过审核,但是没有通过的考生则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所以提醒考生们最好在22日18点以前报考。
  (2)基层工作经验及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的截止计算时间由去年的10月15日延长到10月底。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同样为201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6:00。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的前一天进行专业测试和外语测试,需要考生自己调整好状态,不能因第一天的考试而影响到第二天的发挥。
  (3)录取后放弃有可能影响诚信档案
  今年招考机关还透露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那就是“积极倡导诚信报考,对公示和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因此,考生们在选择岗位报考的时候一定要非常谨慎,否则未来可能会对继续报考或者公职领域职位升迁造成一定影响。
  (4)以往的报考公告中,“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公示。”而今年的报考公告中却没有出现相关信息,这可能提醒我们,国家公务员中相关职位的招考方式可能有所变化,这也要提醒原本有意报考相关职位的考生及时关注职位信息,提前调整相关报考及复习计划。
  附:201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度时间安排表:
201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度时间安排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最好选择品牌、口碑都较好的教材,经过对现在市面上的教材从考生评价、实用性、权威性、编写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对比后发现,《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仍是今年备考国家公务员的主导用书。该教材由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教材编写组编写,由河海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惟一订购网址:<
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