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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泰州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Tag: 泰州市 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2012-07-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泰州市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9号)精神,2012年我市在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83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医药高新区 52 名  海陵区 53名 高港区 52名
  靖江市 52名   泰兴市 58名 姜堰市 58 名
  兴化市 58名
  合  计 383名
  二、聘用对象
  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泰州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泰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8月16日~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由户籍所在地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2.9月15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在泰州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9月16日~11月30日,面试、考察和体检。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统一组织,各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苏人社发〔2011〕138号)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详情见各市(区)招聘公告。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泰州市2012年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zhrss.gov.cn)
  泰州市民政局网(www.jstzmz.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8月16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8月16日9∶00~8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请参见报考岗位所在地发布的招聘公告)。
  3.电子照片审核
  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泰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2~14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作答。
  (二)面试、考察
  面试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统一组织,面试内容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命题,各市(区)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市(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各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泰州市民政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七、咨询电话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606527
  泰州市民政局:0523-86850453
  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880706
  医药高新区民政局:0523-89690481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336089
  海陵区民政局:0523-86391130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966382
  高港区民政局:0523-86960282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4916189
  靖江市民政局:0523-89182611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7729589
  泰兴市民政局:0523-87711820
  姜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8212497
  姜堰市民政局:0523-88211247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3242611
  兴化市民政局:0523-83256660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民 政 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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