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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宿迁市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Tag: 宿迁市 事业单位招聘 资格复审 2012-07-1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宿迁市2012年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以及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的公告
  宿迁市2012年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分数及排名。也可登录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查询。
  同时发布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公告。
  我们将于7月17日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报考资格审查,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做好时间安排,并请你们在近期保持通讯畅通,方便报考单位电话联系。
  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成绩和资格审核公告,并到市人社局市场处领取成绩表,通知到进入面试范围的每位考生,并做好资格复审和面试准备工作。
  附件:
  1、宿迁市2012年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宿迁市2012年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招考资格复审的公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宿迁市2012年第一批市属事业单位招考资格复审的公告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经研究,定于2012年7月17日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2年7月17日上午8:30——11:00
  二、审核地点
  宿迁市人才中心服务大厅(世纪大道11号,市公安局南侧)
  三、参加人员
  1、招考单位:市直各有关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派1人对报考本部门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农委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职位代码06职位需面试前加试药物残留前处理的资格审查和技能测试另行通知)。
  2、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相关证件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招考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
  各位考生近阶段要保持通讯畅通,单位要通知到每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并请考生上网查看资格审核公告。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材料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总成绩依次往下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单位要当场通知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工作流程
  1、招考单位资格复审。考生持相关材料到招考单位摊位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各主管部门资格审核人员提前准备打印好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为防止递补资格审核,各主管部门可按1:5人选打印登记表),按照招考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条件,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在登记表上签字,并将其中一份交考生本人,其他相关材料均由单位留存。各主管部门资格审核人员同时也要在资格审核名册表上签字确认,并将最终资格审核名册报政策咨询处。
  2、交费。考生凭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到收费处交纳100元面试费。
  人社部门在现场设政策咨询处,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有疑问或考生对审核的结果有疑问,可以到咨询处向人社局工作人员咨询,市人社局根据简章的规定给予现场答复,对特殊情况经市人社局研究后给予答复。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由市委组织部门负责。
  五、工作安排
  1、请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做好准备工作,打印招考简章、职位表、专业参考目录各1份并按招聘人数1:5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各2份。
  2、请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务必在2012年7月13日下午5:00前通知到进入面试范围的每一位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提醒考生上网查看公告。
  六、考生资格复审时需准备的材料
  1、报考者近期照片3张。(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原则和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
  2、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届时,参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专业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能证明专业性质的相关材料;要求具有本市户口的须提供户口簿,户口落户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9日;要求具有各种证件和学位的须提供各种证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七、递补截止时间
  根据简章规定,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特规定递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下午5:30。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