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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南京市 事业单位 招聘公告 2012-05-1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南京交通运输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一)南京市地方海事局: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江东北路420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海事管理主要依据国家行政法规授权,履行南京市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内河水上搜救和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等职责。船舶检验受省局、市局委托,实施本市辖区内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和船舶修造业管理等职能。
  (二)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热河南路101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行业管理职能,提出地区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客货运输业、运输服务业的行政许可进行审批,核发道路运输证、许可证,统筹安排道路客、货营运线路。承担战备、救灾、抢险、春运、黄金周假日运输等公路客货运输的协调组织等任务。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更新审批、技术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及行业安全监管。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客、货运站场的规划设置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对违章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三)南京市航道管理处:坐落于南京市下关区江东北路397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征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起草制定本市有关航道管理和航标管理的实施细则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审批所辖航道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征收船舶过闸费;协调处理所辖航道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通航有关的事宜;组织指导、检查、督促下级航道管理机构所辖航道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稽工作;发布航道通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1日至199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5月21日),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南京交通网(www.njjt.gov.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27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2年6月1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交通网(www.njjt.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交通网(www.njjt.gov.cn)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交通网(www.njjt.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地方海事局:025-86372692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025-58592373
  南京市航道管理处:025-86274983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025-83194540
  五、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纪委025-8319451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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