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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感染者呼吁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

Tag: 公务员体检 体检标准 2011-11-2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艾滋感染者报考公务员被拒录用
  28日,曾被广泛关注的三位艾滋就业歧视案原告小吴(化名)、小军(化名)、小海(化名),联名致信国务院法制办,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系列规章存在“恐艾”歧视,请求进行审查,予以撤销或宣布废止。建议信已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往国务院法制办。
  他们建议,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各类体检标准,予以撤销或宣布废止。建议信已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往国务院法制办,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将会送达至国务院法制办。

  三艾滋感染者报考公务员被拒录用
  三人均在寻求教师职业的过程中,通过笔试和面试之后,因为体检HIV呈阳性而被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拒绝录用。他们通过诉讼途径依法主张艾滋感染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却接连失败。
  建议信认为,现行的多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都对艾滋感染者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根据这些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艾滋感染者不能当公务员,不能当教师,不能当警察,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竟要求艾滋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直至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严重违反了医学常识。
  建议信指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政策制定者对艾滋病的认识远远落后于医学的发展。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例,在其《体检操作手册》中称“HIV感染后几乎100%都会发病,发病后如果不给予抗HIV治疗,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将在进入艾滋病期后的2年内死亡。因此,HIV感染的诊断一经确定,即作体检不合格结论。”该观念多年前就受到了医学专业人士的摒弃。
  根据现有的医学水平,艾滋病已经被认为是一种和糖尿病、高血压等同的慢性病,一个人在20岁时感染上艾滋病,通过规范化治疗,完全可以存活至70多岁。“我国从2003年开始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艾滋感染者免费提供药物。进入艾滋病期后两年内死亡是十几年前的观念。”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原告小吴对记者说。

  感染者隔离治疗被指违背常识
  日前,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聂生奎称,公务员考试不存在就业歧视。但建议信认为,现行的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都对艾滋感染者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根据这些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艾滋感染者不能当公务员,不能当教师,不能当警察;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艾滋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直至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严重违反了医学常识”。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宪政研究所负责人刘晓楠副教授介绍,医学研究和不少事实已经证明,艾滋病感染者和乙肝、糖尿病一样,只要坚持服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都能够很好的控制,一样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她认为,岗位招考中对艾滋病的排斥,可能是整个社会对艾滋病歧视的一个缩影。

  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被指不科学
  建议信称,政策制定者对艾滋病的认识远远落后于医学的发展。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例,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中称“HIV感染后几乎100%都会发病,发病后如果不给予抗HIV治疗,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将在进入艾滋病期后的两年内死亡。因此,HIV感染的诊断一经确定,即作体检不合格结论。”
  建议信称,根据现有的医学水平,一个人在20岁时感染上艾滋病,通过规范化治疗,完全可以存活至70多岁。“进入艾滋病期后两年内死亡是十几年前的观念。”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原告小吴说。
  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表示,2005年制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手册取消了乙肝、身高歧视,如果再消除艾滋病歧视,势必推动政府消除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