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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Tag: 事业单位 招聘简章 2011-11-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司法局直属的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南京市钟山公证处、石城公证处是南京市司法局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于2007年成立。基本职能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地址:南京市钟山南路369号盈嘉大厦4层
  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七层
  二、招聘岗位、数量 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员5名
  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公证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南京市户籍,持有公证员执业证书执业满3年。
  4、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11月28日9:00--12月1日16: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1年11月28日--12月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于2011年12月2日9∶00--16∶00,重新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8: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1年12月7日--12月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 40 %,面试成绩占 60 %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2011年12月26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司法行政网(www. njsfj.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公布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司法行政网(www. njsfj.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司法行政网(www. njsfj.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南京市钟山公证处(025-58074637);
  南京市石城公证处(025-83305723)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南京市司法局:025-83639718
  3、监督电话:025-83639720
  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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