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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泰兴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

Tag: 事业单位 招聘简章 2011-10-1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泰委发[2005]87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14家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招聘45人,其中:西医类专业20人、中医类专业5人、护理专业8人、临床药学专业2人、其他类专业10人。具体招聘计划安排如下:
招聘单位
单位类别
岗位
专业
考试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其他
 
泰兴市人民医院
市直
医教科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法学方向)
E
1
本科及以上
英语6级
市直
超声科
临床医学(心电超声方向)或医学影像
A
3
本科及以上
市直
影像科
放射医学或医学影像
A
2
本科及以上
市直
麻醉科
麻醉
A
1
本科及以上
市直
核医学科
放射医学
A
1
本科及以上
市直
检验科
医学检验
E
3
本科及以上
市直
护理
涉外护理
C
1
本科及以上
英语6级
 
泰兴市中医院
市直
手术室
麻醉
A
1
本科及以上
市直
中医肛肠
中医
B
1
本科及以上
市直
中医内科
中医
B
1
本科及以上
市直
护理
护理
C
1
大专及以上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直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A
2
本科及以上
市直
药剂
临床药学
D
1
本科及以上
市直
护理
护理
C
1
大专及以上
泰兴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
市直
检验
医学检验
E
1
本科及以上
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
乡镇
内科
临床医学(西医)
A
1
本科及以上
泰兴市南新医院
乡镇
妇产科
临床医学
A
1
大专及以上
女性
泰兴市七圩卫生院
乡镇
妇产科
临床医学
A
1
大专及以上
女性
泰兴市河失卫生院
乡镇
妇产科
临床医学
A
1
本科及以上
女性
泰兴市横巷卫生院
乡镇
护理
护理
C
2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放射
医学影像
A
1
大专及以上
泰兴市常周卫生院
乡镇
内科
临床医学
A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放射科
医学影像
A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护理
护理
C
1
大专及以上
泰兴市新街卫生院
乡镇
护理
护理
C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药剂
临床药学
D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放射
影像技术
E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检验
医学检验
E
1
本科及以上
乡镇
口腔
口腔医学技术
E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中医妇科
中医
B
1
大专及以上
 
 
泰兴市蒋华医院
 
 
乡镇
护理
护理
C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放射
医学影像
A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临床
B
1
本科及以上
 
泰兴市广陵卫生院
乡镇
放射
医学影像
A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检验
医学检验
E
1
大专及以上
乡镇
中医
中医
B
1
大专及以上
泰兴市古溪卫生院
乡镇
临床
临床医学
A
1
本科及以上
男性
乡镇
检验
医学检验
E
1
本科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招聘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卫生事业工作;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09年、2010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应为本市(现行政区划)生源(本科学历的医学影像、麻醉、医学检验专业考生生源地不限,具有大专学历的医学影像、影像技术专业外市生源考生可报我市黄桥老区医疗单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选岗、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兴市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泰兴镇通江路88号)
  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填写《泰兴市2011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依据招聘专业及学历等要求自主填报志愿。根据招聘单位的类别,报名志愿分为“市直”和“乡镇”。报名时,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即可在“市直”或“乡镇”中各填报一个志愿(限报考黄桥老区医疗单位的外市生源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即“黄桥老区医疗单位”)。
  考试类别包括:A、西医类;B、中医类;C、护理类;D、临床药学类;E、其他类。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生源地证明。限本市(现行政区划)生源的专业,考生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证明形式为:户口未迁至高校的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至高校的考生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照片3张。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名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填表内容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填报内容及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简章》规定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考生,城镇的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报名费。
  报考人员于2011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形式,由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的主要内容为:西医类(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中医类(B类)为中医学;护理类(C类)为基础护理;临床药学类(D类)为药理学;其他类(E类)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阅卷结束后,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其中:A类、B类、C类、D类按类别分别确定,E类按该类别中各招聘专业分别确定。具体为:以该类别或该招聘专业参加考试人员的最高分的60%确定为合格分数线。如在考试类别A、B、C、D中某个类别或E类中某个专业只有1人参加考试的,则以其他考试类别合格分数线中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本类别或本专业的合格分数线。
  (三)选岗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除选岗人选外,其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为选岗候补人选。
  市卫生局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1年11月9日通过选岗大会的形式组织考生选岗。届时,选岗人选和选岗候补人选应按照发布的选岗公告信息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选岗大会分两轮进行:首轮选岗由选岗人选进行选岗,对首轮选岗结束后的空缺岗位组织第二轮选岗。第二轮选岗根据空缺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到达选岗现场的同一专业选岗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选岗(考试成绩相同的选岗候补人选抽签确定递补人选)。
  每轮选岗均按岗位条件和填报志愿分类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具体为:首先由第一志愿填报“市直”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其次由第一志愿填报“乡镇”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最后在第一志愿填报“市直”落选的人员中,如填报第二志愿的,在第一志愿填报“乡镇”的人员选岗结束后,乡镇岗位仍有空缺的,可继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考试成绩相同的人员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限报黄桥老区医疗单位的外市生源考生只能在黄桥老区医疗单位中进行选岗。
  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选岗人选)或候补选岗通知书(选岗候补人选)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考生选岗结果由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选岗大会结束当天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选定岗位的考生即为体检人选,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发放体检通知时,对体检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核。报名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所有证件的原件。对报名资格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本《简章》和《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泰委发[2005]87号)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领取《泰兴市2011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在选岗结束后因考生资格复核不合格、放弃参加体检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8760501187605005,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8206700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664430
  监督电话:87614110(市纪委执法室),87605002(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8765334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txlss.gov.cn/index_old.asp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卫生局
  泰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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