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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公务员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核 2011-09-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以全面推进市级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依托,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考核体系,使公务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执行力不断提高。
  明确和细化岗位职责是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在细化职责过程中,镇江市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因事设岗、职责相称。依据“三定方案”理顺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职责、工作标准和适用问责条款。设立AB岗,明确在A岗因特殊原因离岗下的B岗职责;二是科学高效、优化服务。突出抓好审批事项清理,提高即办件比例,压减承诺时限,优化工作流程;三是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畅通服务对象监督反映渠道。
  为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镇江市通过对企业座谈走访、实施千企监测评议、抽查行政服务案例等渠道,查找出机关执行力不强、政令不畅、推诿扯皮、作风不实等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对查出的问题,镇江市进行了集中整改。在全市开展“提高落实执行力”主题活动。
  同时,镇江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机关部门对照岗位责任制建立框架和职能职责体系,市级机关各级岗位均实现岗位责任制全覆盖。
  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镇江市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完善了配套措施。
  建立首问负责制。明确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办事,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办理。建立服务承诺制。明确将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建立失职追究制。出台《关于实行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问责的办法(试行)》,明确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将严格追究责任。
  镇江市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岗位责任考核体系,制定下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建立机关作风、目标管理、社会评议“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机制。定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日常考核、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目标落实情况跟踪考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企业和群众代表对机关部门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六项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对涉及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行政处罚等事项的重点处室进行重点评议,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和处室督促整改。
  在考核工作量和完成质量等成绩基础上,镇江市加大对公务员工作态度、效率、作风等主观方面的考核力度,以书面形式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帮助提高工作效能。
  公务员考核结果与工作性津贴挂钩,按市级机关在职人员平均工作性津贴的30%,每人每月提取500元用于年终绩效考核,年底考核称职以上等次人员全额发放,优秀等次人员增发10%,基本称职和年度内受警告处分人员减发50%,不称职等次人员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