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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Tag: 事业单位 招聘简章 2011-09-2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2011年秋季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限通州区户籍或通州区生源;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横河南路528号)。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确因工作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区人社部门共同商定是否开考。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1年10月10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各50%合计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比例的,由区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成绩须60分及以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肃人事考试纪律,一旦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坚决查纠。
  请报考人员主动了解自己是否取得相应资格以及具体要求,并按时参加相应招聘活动,发布简章单位不再个别通知报考人员。
  本简章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区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区纪委)
  招考信息、考试成绩查询和公示:中国通州网(
www.tz.gov.cn)和通州人才网(www.0513rc.com)。
  附:2011年秋季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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