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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泰州市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Tag: 泰州市 招聘教师 招聘简章 2011-07-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名额
  根据全区近几年来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11年全区公开招聘教师总数为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2.招聘对象
  (1)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港区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2)2009、2010届未在本区教育系统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为高港区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
  (3)父母在高港工作且在高港拥有固定房产的2009至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要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房产证)。
  (4)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对口专业,户籍不限。
  (5)2009至2011届全日制“211工程”师范院校毕业生,当年高校入学为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或本一批次录取,户籍不限。
  (6)2009至2011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7)2009至201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机电类师范毕业生,户籍不限。
  3.报考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聘用前提供)。取得高一级资格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学科专业岗位。取得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取得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初中历史教师岗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简章
  通过高港区有线电视台、江苏人才网、泰州人才网、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泰州教育人才网和高港教育网等向社会公布我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就业报到证或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证明(户口迁至高校的提供迁移证存根复印件、户口未迁至高校的提供户籍底册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贫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7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高港区人社局一楼大厅(港城路34号)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工作人员依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1年7月29日下午2:30-5:30到高港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报考人员因填写信息不实,被取消资格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高港区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核减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 7月27日上午8∶30—9∶30。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占3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等。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于当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高港区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生源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等证书原件,到区人社局六楼会议室,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监察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因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同时,提供符合附加分标准(见附件2)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按报考学科检测实际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美术、计算机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音乐专业说课成绩60分、钢琴弹奏20分、专业特长展示20分;美术专业说课成绩60分、素描20分、色彩20分;计算机专业说课成绩60分、上机操作4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和附加分相加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鉴证后生效,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学校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三年期满后由区人社局、教育局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入编手续。凡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三年聘期内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执行。试用期内,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教育局还将对毕业生的档案进行重新审核,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188   86966202
  监督电话:86966149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
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教育网(
http://www.ggedu.cn/
  附:
  1.高港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泰州市高港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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