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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Tag: 连云港招聘 事业单位 2011-06-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连云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人数
单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学历
专业
人数
连云区卫生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临床医师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14
02
临床中医师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
2
03
护士
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
8
04
影像医师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1
05
检验医师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学
2
06
药师
中专及以上
药学
2
07
公卫医师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5

  二、应聘条件
  (一)临床医师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受执业资格限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临床中医师
  具有执业中医师资格,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受执业资格限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护士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护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影像医师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受执业资格限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检验医师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受执业资格限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药师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不受执业资格限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公卫医师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受执业资格限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现场填写《连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报名表》。
  4.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适应的1个岗位。
  5.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1:3要求的,相应减少招录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拟招录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所有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在招录岗位计划职数内的,直接参加体检,并核减相应的招录人数。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网址:
http://www.lyqrsj.gov.cn
  五、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并设合格分数线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实习单位、工作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且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1.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由招录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在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转迁手续自行办理)。
  2.所有录用人员先聘用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从解除聘用协议之日起停发工资,人事档案转至连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各项考试成绩、面试名单、体检名单、录用名单均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http://www.lyqrsj.gov.cn)。
  八、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区属事业编制统一管理,并享受财政补助事业人员待遇。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局、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录考务咨询电话:0518-82311029、82312005。
  监督电话:0518-82311527、0518-81888185
  0518-518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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