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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吴江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Tag: 苏州招聘 事业单位 2011-06-1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有关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人员(部分职位招聘范围放宽的除外);
  2.本市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各镇(区)2008年及以前公开选聘的现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除外)。
  5.符合《职位表》中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6.招聘职位的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1年9月1日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09年9月1日,以此类推。在全日制普通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招聘职位和计划数见《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只限全国及江浙沪范围招聘的职位)方式进行。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填写《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将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于2011年6月2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
wjrs2011@163.com,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下载详见附件。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提供材料
  (1)报名者应对照招聘职位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1届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社会人员还应提供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材料;往届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还应提供户口迁徙证、原户口簿(或原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妻两地分居的,出示结婚证书、在吴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 女的,出示父母双方在吴江的户籍证明。(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招聘职位有职称资格、执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本人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资格、执业资格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近期一寸证件彩照3张。
  3.现场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9日-6月25日(10:00-15:00)
  4.现场报名地点
  吴江市人才服务中心(吴江市笠泽路266号)一楼服务大厅
  5.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 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向按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吴江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审查
  面向全国及江浙沪范围招聘的部分职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且通过验证的,须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提供符合招聘职位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上述“提供材料”所列)。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两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两门笔试科目各占50%,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登录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wjrs.gov.cn)查询成绩。
  七、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各单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取笔试 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吴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wjrs.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新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录用后,人事关系转入本镇(区)下属事业单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满五年后,根据本人意愿,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可予以工作变动。
  十、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 风,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0510、63980511,监督投诉电 话:0512-63980508(节假日休息)。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吴江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2.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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