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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公示(二)

Tag: 常州公务员 资格复审 2011-06-0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各位考生:
  现将常州市2011年招录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二)公示如下。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二)
  常州市2011年招录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二)(除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职位)
  2、资格复审放弃、不合格人员(二)
  常州市2011年招录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放弃、不合格人员名单 (二)(除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职位).xls
  3、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二)
  请下列人员于2011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携带以下材料,到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817、818室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盖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②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③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
  常州市2011年招录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二)(除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职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