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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徐州)招聘医务人员简章

Tag: 徐州招聘 事业单位 2011-04-0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5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7-2010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6-2010年国家和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日-4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行政中心7号楼)。
  (三)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报名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生出具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一吋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5.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如实填写《2011年邳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考专业、职位及要求
  详见《2011年邳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简介表》(附件)。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1年4月23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4月21日到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行政中心7号楼)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2011年4月25日前在邳州人事人才网(
http://www.pzrs.gov.cn/)和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http://www.pzhzyl.com)公布。
  5.按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直接进入面试,本科学历及以下的职位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专业实践技能为主。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和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考生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邳州人事人才网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上网浏览查询。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6685687(市卫生局)
  监督电话:0516-86288729(市监察局)
  0516-8628883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6620879(市卫生局)
  附:2011年邳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简介表
  2011年邳州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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