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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新政权威解读

Tag: 2011-03-0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正在启动的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招考,“基层工作经历”成为最关键词语。
  除特殊岗位,省级机关不招应届生
  按中央要求,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此次招考,省级机关除部分专业性较强或难以从基层选调的职位外,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招录比例近90%。同时全省共有1038个职位计划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据统计,此次全省县乡以下机关共有3517个职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增加
  2011年江苏省市级以下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拿出258名计划,定向招录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比去年增加了156名,省工商、地税、监狱劳教等垂直管理系统拿出50名计划进行定向招录。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此定向职位。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此外,江苏省县乡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拿出了111名招录计划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经江苏省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职位;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此定向职位。上述定向招录的志愿者、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今年,江苏省在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继续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招录,职位总数为98名。
  专业要求从宽,1402个职位无专业限制
  据了解,此次除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直接按具体的专业名称设置外,一般的综合管理岗位都按照专业类别宽泛地设置招考职位。凡专业类别涵盖到的专业,均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按照各地专业参考目录,法律类涵盖了近30个专业,中文文秘类涵盖了近50个专业,计算机大类(类)甚至涵盖了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电子信息类等3大类100多个专业。
  从招考职位看,全省共有3839名职位计划按专业大类设置,1402名职位计划专业不限,未按具体专业设置的岗位占招考总人数比例达80%。从机关的需求看,专业要求较多的是法律类、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等专业大类。据悉,此次招考对专业要求很实际,如对英语专业报考者不作四六级要求,计算机专业报考者不作计算机等级要求。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
  2011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全省职位均可报考。对于社会在职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公务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苏北部分市对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没有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的职位。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考试作弊5年内不得再考公务员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舞弊考生的查处力度,保证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公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违反考录规定的,按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录用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但可以参考《
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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