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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经济开发区(南通)管理委员会招聘环保专业人员简章

Tag: 南通招聘 2011-02-24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提升如皋经济开发区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及电子电气产业园环境监测和管理水平,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发区环境保护专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岗能相宜、宁缺毋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办事严谨,廉洁自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环保事业,吃苦耐劳,热情服务,乐于奉献;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熟悉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熟悉金属表面处理和电子电气行业生产工艺、建设及环保管理。
  三、报名对象
  男性,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环保专业)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相同或类似工作经历(有取得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者优先录用)有志于环保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四、主要程序
  1、报名: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时间:截至3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如皋经济开发区党群局(如皋市益寿路工发大厦10楼)。
  2、面试:对参加报名的对象进行领导和专家面试。面试时间:2011年3月10日—15日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政审。有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根据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的则不予录用,按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6、办理手续及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试用期内月薪2000元,不缴纳养老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录用后,按区企业性质人员办理工资、福利待遇、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奖金根据工作考核确定。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如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区党群局、环保分局具体牵头实施,纪工委、检察院派驻室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如皋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3-87301326、87501655(如皋经济开发区党群局)
  中共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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