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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Tag: 南京招聘 2011-02-1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江宁区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出全区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9号。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产业信息分析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南京市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公共管理或机电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必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 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501会议室(江宁区竹山路9号)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
http://www.jndrb.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由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督促和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52281410   监督电话: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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