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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简章

Tag: 宿迁招聘 教师招聘 2010-08-20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促进我区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职教中心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双师型”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教师职称和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以及我市城区民办高中现任教师且有宿城任教经历和户口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直接进入试讲;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反党(政)纪受过处分的;
  (3)在执业和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25人。(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名条件者,于8月22日至8月24日到树人国际学校老校区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能说明本人业务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
  (3)根据物价局、财政局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每人100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试讲组成,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够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机电类、服装加工类、商贸旅游管理类和信息技术类中的动漫专业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要求),专业课教师在试讲后还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校教育教学理论及业务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笔试,直接进入试讲:
  ⑴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省级大赛获二等奖以上的,国家级大赛获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
  ⑵具有硕士学位的;
  ⑶具有本专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试讲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包括直接进入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试讲。试讲内容由相关专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试讲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音、体、美教师同时进行专业考核,具体要求见学校网站通知。
  3、专业技能操作
  由相关专业专家对参考人员操作能力进行考评打分,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1、文化基础课教师(语、数、英、心理学):按照试讲成绩计算。
  2、音、体、美试讲成绩占5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50%。
  3、专业课教师: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个人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职位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基本情况在宿城区人社局、宿城区教育局及宿城区职教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之下,由教育局具体实施。此次招聘工作,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960318(区教育局纪委),82960165(区人社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500605,0527-84500606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城区人事网站:
http://www.scqrsj.cn
  宿城教育网站:
http://www.scqedu.com
  宿城区职教中心网站:
http://www.scqzj.com.cn
  六、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宿城区职业教育中心招聘专任教师学科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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