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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Tag: 2010-05-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我是今年报考淮安公务员的,在淮安人事网上看《2010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招录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材料;报考招录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当中并未提到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是否不用提供?资格复审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即可?

官方回答:你好,参照江苏公务员考试政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建议入围面试的在职考生尽快办理相关证明,以免对面试通过后的政审造成影响。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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