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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镇江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须知

Tag: 镇江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 2010-05-2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10年6月3日(星期四)9:00-17:00(中午不休息)。地点:在镇江市解放路5号,镇江人才市场二楼大厅。不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其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4、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
  5、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7、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8、2010年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提供推荐表原件的,可提供推荐表复印件和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9、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累计达到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专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0、考生本人不方便来镇的,也可委托亲友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仍须携带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11、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2010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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