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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试问题

Tag: 2010-05-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您好,如果上线分数允许的话,所有招考单位面试人数都按照录用人数3倍的标准确定吗?资格复审大概是在什么时间?非常感谢!

官方回答:你好,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法院、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科目职位的面试人选,从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关于资格复审近期各市将会发布相应的通知。届时本站将第一时间转告考生。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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