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资讯网在线咨询 >> 苏州公务员 >>

工作经历到底要不要看合同和社保?

Tag: 2010-05-1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人2008年8月工作,试用期六个月,合同三年,但是民营企业操作不规范,人事更换频繁,直到12月才签订书面合同,
试用期间的社保是2009年2月,也就是试用期满后才补交的。这种情况,单位开证明,说明情况,可以吗?

官方回答:你好,只要由工作单位出示有效的工作证明,同样可以证明基层工作经验。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