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资讯网申论资料 >> 申论指导 >>

准确运用材料迅速作答

Tag: 材料 2010-01-17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给定材料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试作答申论的基础。精读并利用有价值的材料,略读并扬弃没有利用价值的材料,这是作答申论试题的前提。这里专家为考生支招有效辨别材料的价值。

  一、事实性材料和理论性材料

  所有申论给定资料中涉及的材料,不管形式和内容如何,万变不离其宗,按其性质都可从根本上归结为事实或理论两类,同时也有两者混合一体、交叉出现的情况。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实例、做法、经验、数字,均属于事实;访谈、讲话、官方文献、理论文章、网上言论所透露出的观点,均属理论;两者交错互见的,则属混合性材料,混合的形式并不能改变材料本身为事实或理论的本质。因此,所有的给定材料本质可归为两类,一种是用于反映事实的,一种是用于说明理论观点的。

  二、依据性材料、参考性材料和干扰性材料

  按照给定资料对于作答有无价值、价值大小、起什么作用,可将材料分为必须依据的、只需参考的、干扰作答的三种,即依据性材料、参考性材料、干扰性材料。

  1.依据性材料

  典型的依据性资料有两种情况:

  A、是客观再现资料内容类试题的依据:2009年福建省考申论第一题,根据“给定资料1-18”提供的信息,整理一份情况反映。给定资料1-18均为作答这一题必需的依据。

  B、是主观作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作文立意的依据:2009年上海市申论材料2,陈述事实与观点,分析了农民子女接受教育难问题的两点原因:一是户籍制度的限制,二是相关政策没有充分落实,是作答第二大题第1小题“分析我国教育不平等原因”的依据。

  2.参考性材料

  所谓参考性材料主要是作答主观题型的参考。材料的内容对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作文立意有参考价值,但不是必须利用,材料反映的观点和事实可以作为论据,也可不加利用;要以提炼出答案的思路,也可不加提炼。

  2008年国考材料10,介绍了美国在田纳西河流域开发水电资源实行综合治理、带动当地经济全面发展的经验,对于《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一文的撰写,有其对策思路的借鉴价值,如可提出借鉴田纳西流域管理局的治理经验,在开发水电资源的过程中完善流域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全面发展经济、使居民共享开发利益。但这种借鉴并非作答所必需,只属于一种参考。

  3.干扰性材料

  干扰性材料是与全部材料的主旨相脱离、与题意相背离、对作答没有利用价值,起干扰判断、增加试题难度作用的材料。干扰性材料不是所有的申论试题都有,但在给定资料中占有一定比例。

  2009年北京申论第6条材料,新加坡对美国游客采取处罚措施,并非针对本国国民的文明行为进行管制,而是涉外执法问题,与答题没有直接联系。这是有意把阅读者的思路引到错误的方向上去,属于典型的干扰性材料。

  阅读材料的同时,要对材料的性质、作用迅速加以判断,认清哪些材料是反映事实的,对于概括问题、论述危害具有依据价值;哪些材料是说明道理和观点的,对于分析原因、拟定对策具有参考价值;又有哪些材料是没有直接利用价值,起混淆视听、干扰判断作用的,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利用材料,符合作答要求,才能节约时间精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